關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關于印發
《民爆行業落實〈國家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實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廳聯電子函〔2025〕5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能源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智能光伏技術進步和行業應用,推動能源技術與人工智能、新材料和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助力我國光伏產業提質升級,根據《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工信部聯電子〔2021〕226號)工作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決定組織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內容
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運用5G通信、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服務的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1.光儲融合。應用新型儲能技術及產品提升光伏發電穩定性、電網友好性和消納能力,包括光伏直流系統、光儲微電網、農村光儲充系統、便攜式光儲產品等方向。
2.建筑光伏。包括光伏作為建筑屋頂、幕墻或遮陽等建筑構件與建筑有機結合,光伏發電與建筑用電負荷匹配的建筑光伏項目。
3.交通運輸應用。包括在公路客貨運樞紐、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加油站、公路收費站、養護工區、港口碼頭等場景,構建“分布式光伏+儲能+微電網”交通能源系統,實現高比例綠色電力自發自用。
4.農業農村應用。在設施農業、規?;N養、農產品初加工等生產場景,發展農光互補生態復合模式,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光伏幫扶項目。
5.光伏制氫/氨/醇。包括建設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在化工等場景合成綠氫/綠氨/綠醇,在交通運輸、工業、建筑等領域實現降碳的項目。
6.水上光伏。在核電溫排水區、鹽田鹽池以及海上光伏等場景,開展漂浮式光伏等項目,實現多元技術融合、資源綜合利用。
7.光伏綠色化。包括光伏產品綠色設計及綠色制造、退役光伏組件回收處理及再利用、光伏組件零部件再制造、光伏“碳足跡”評價認證、光伏供應鏈溯源體系等方向。
8.關鍵信息技術。包括光伏系統智能調度、智能運維,以及面向智能光伏系統的通信與信息系統、柔性電力電子、智能微電網、虛擬電廠、工業軟件、工業機器人等方向。
9.先進光伏產品。包括高轉化效率鈣鈦礦及疊層太陽能電池、柔性太陽能電池,以及相關產業鏈配套高質量、高可靠、低成本設備及材料等方向。
10.新型設施和實證檢測。包括面向數據中心、5G等新型基礎設施的智能光伏系統,面向極寒、極熱、高濕度、低輻照量、高鹽霧等典型場景建設光伏應用和實證檢測等方向。
二、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為案例組織實施單位,可以是相關應用單位、制造企業、案例所在園區、第三方集成服務機構等,有關案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能光伏應用或服務體系。
2.采用不少于3類智能光伏產品(原則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的企業提供)或服務,提供規?;惺?/span>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務;對建筑及城鎮領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體化應用單個項目,光伏幫扶項目,以及交通應用領域的公路服務區、加油站項目,裝機容量不少于0.1MW。
3.光伏系統安裝在建筑上的,應具備應急自動斷電功能,并與建筑本體牢固連接,保證結構安全、防火安全和不漏水不滲水,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的要確保主導功能不受影響。
4.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和長期運營能力,具有自主創新性、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備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
三、組織實施
(一)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下載),規范填寫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報書,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能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推薦企業和項目,出具推薦函。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典型案例不超過8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典型案例不超過5個。各地推薦的典型案例要嚴格控制數量,超過推薦數量的不予受理。
(四)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6年1月20日前將推薦函連同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通過EMS或機要交換至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對申報的企業、項目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在有關部門官方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對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項目予以正式發布。
四、管理和激勵措施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加大對典型案例的宣傳推介力度,提升典型案例影響力,擴大典型案例帶動效應。組織對智能光伏典型案例開展評估考核并對典型案例名單進行動態調整。
(二)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加大對典型案例工作的支持力度,從政策、標準、項目、資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典型案例建設和推廣應用。
(三)典型案例應貫徹落實《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努力樹立行業標桿,發揮典型案例帶動作用,加快先進產品、技術、模式等應用推廣。
附件: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報書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12月10日















